《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▆暫行辦法》9月1日起施行 保健品╲等不納入醫保
2020-08-03 07:42 來源: 人民日報
【字體:大 中 小】打印

記者從國所以本座现在发布一道额外部落任务家醫保局獲悉:《基本醫療保險用躯体藥管理暫行辦法》已經國家醫保局局務會審議通卐過,向社會公布◆,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。《暫行辦法》明確,醫保藥品目錄建立完善動让他成为名正言顺態調整機制,原則上每年調∑整一次。滋補品、保健品、疫苗Ψ 等不納入目錄,被有關⊙部門列入負面清單的藥品將被調出目錄,價格或費用明顯偏高且沒有合理理由的藥品、臨床價值不確切可以被更好替代的藥品也可以○被調出目錄。
《暫行辦法》明確,國家《藥品目錄》中的西藥和中成藥分為“甲類藥品”和“乙類藥品”。“甲類藥品”是臨床〖治療必需、使用廣泛、療效確切、同¤類藥品中價格或治療費用較低的藥品。“乙類藥品”是可供臨床治療選擇使用,療效確切、同☆類藥品中比“甲類藥品”價格或治療費用略①高的藥品。協議期內談判藥品納入“乙類藥品”管理。參保♂人使用“甲類藥品”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支付標準及弱点就是速度了分擔辦法支付↑;使用“乙類藥品”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支付標準,先由參保人自付一定比例々後,再按基本醫療保險◤規定的分擔辦法支付,個人先行自付直接就窜出了仙府之中的比例由省級或統籌地區醫□療保障行政部門確定。(記者 李紅梅)
【我要糾錯】 責任編輯:曹誌斌
掃一掃∮在手機打開當前頁